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18年03月30日 至 2018年04月25日 拍卖出让 4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上饶市高铁新区五三大道南侧、滨江东路北侧、吴楚大道西侧D2-08地块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饶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霍尔果斯恒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本次出让地块D2-08与高铁新区C1-09,C2-04,D2-06,D2-07,E4-10,E4-11,E4-13为一个整体项目,定位为城市文旅综合体(一期),必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竞买人须同时竞得以上八宗地块。2、土地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上饶城东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的概念性规划》(概念性规划向上饶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咨询了解)实施,承诺参与后续项目建设开发,在信江南岸建设、持有、运营一座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的综合场馆(具备演艺、体育、展览功能),并引入大型演艺和国际知名赛事。3、根据《上饶城东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的概念性规划》,该项目须具备全市性旅游集散功能,且本次出让的八宗地块的征地、拆迁由上饶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并全额垫付征迁资金,土地竞买申请人必须与上饶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竞买,否则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4、上饶市城乡规划局饶规设字[2018]12号的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居住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建筑限高100米;建筑规划要求、公共服务及市政公用设施要求、城市设计及其它要求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5、根据上饶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饶旅字〔2018〕13号《关于上饶市城东文化旅游综合体区域土地公开出让意见的请示》的要求:建设不少于100米长水街,水街应具江南水乡情调(设置游船畅游水街),符合旅游商业要求,要求布置餐饮、运动、零售、民宿等功能,并自持、运营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6、根据规划设计条件,按标准配建不少于24班的小学,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21600平方米,小学应按标准进行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7、该地块建设应符合《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装配式建筑的内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8、受让人不得违反规划,擅自提高容积率建设,否则,由规划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对超容积率建设部分予以没收实物及违法收入或拆除。9、地块内如有地下管线等设施由受让人负责迁移。10、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11、竞买保证金:14200万元,成交后充抵等额土地出让金,成交总价款20%作为宗地出让合同定金。12、该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印花税。
应符合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
上饶市高铁新区五三大道南侧、站前南路延伸段东侧、滨江东路北侧E4-13地块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饶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霍尔果斯恒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本次出让地块E4-13与高铁新区C1-09,C2-04,D2-06,D2-07,D2-08,E4-10,E4-11为一个整体项目,定位为城市文旅综合体(一期),必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竞买人须同时竞得以上八宗地块。2、土地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上饶城东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的概念性规划》(概念性规划向上饶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咨询了解)实施,承诺参与后续项目建设开发,在信江南岸建设、持有、运营一座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的综合场馆(具备演艺、体育、展览功能),并引入大型演艺和国际知名赛事。3、根据《上饶城东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的概念性规划》,该项目须具备全市性旅游集散功能,且本次出让的八宗地块的征地、拆迁由上饶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并全额垫付征迁资金,土地竞买申请人必须与上饶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竞买,否则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4、上饶市城乡规划局饶规设字[2018]12号的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限高100米;建筑规划要求、公共服务及市政公用设施要求、城市设计及其它要求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5、受让人不得违反规划,擅自提高容积率建设,否则,由规划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对超容积率建设部分予以没收实物及违法收入或拆除。6、地块内如有地下管线等设施由受让人负责迁移。7、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8、竞买保证金:9500万元,成交后充抵等额土地出让金,成交总价款20%作为宗地出让合同定金。9、该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印花税。
应符合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
上饶市高铁新区五三大道南侧、站前南路延伸段东侧,信江北侧E4-11地块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饶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霍尔果斯恒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本次出让地块E4-11与高铁新区C1-09,C2-04,D2-06,D2-07,D2-08,E4-10,E4-13为一个整体项目,定位为城市文旅综合体(一期),必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竞买人须同时竞得以上八宗地块。2、土地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上饶城东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的概念性规划》(概念性规划向上饶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咨询了解)实施,承诺参与后续项目建设开发,在信江南岸建设、持有、运营一座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的综合场馆(具备演艺、体育、展览功能),并引入大型演艺和国际知名赛事。3、根据《上饶城东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的概念性规划》,该项目须具备全市性旅游集散功能,且本次出让的八宗地块的征地、拆迁由上饶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并全额垫付征迁资金,土地竞买申请人必须与上饶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竞买,否则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4、上饶市城乡规划局饶规设字[2018]12号的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限高100米;建筑规划要求、公共服务及市政公用设施要求、城市设计及其它要求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5、受让人不得违反规划,擅自提高容积率建设,否则,由规划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对超容积率建设部分予以没收实物及违法收入或拆除。6、地块内如有地下管线等设施由受让人负责迁移。7、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8、竞买保证金:3500万元,成交后充抵等额土地出让金,成交总价款20%作为宗地出让合同定金。9、该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印花税。
应符合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
上饶市高铁新区五三大道南侧、饶北河西侧、信江北侧E4-10地块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饶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霍尔果斯恒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本次出让地块E4-10与高铁新区C1-09,C2-04,D2-06,D2-07,D2-08,E4-11,E4-13为一个整体项目,定位为城市文旅综合体(一期),必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竞买人须同时竞得以上八宗地块。2、土地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上饶城东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的概念性规划》(概念性规划向上饶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咨询了解)实施,承诺参与后续项目建设开发,在信江南岸建设、持有、运营一座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的综合场馆(具备演艺、体育、展览功能),并引入大型演艺和国际知名赛事。3、根据《上饶城东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的概念性规划》,该项目须具备全市性旅游集散功能,且本次出让的八宗地块的征地、拆迁由上饶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并全额垫付征迁资金,土地竞买申请人必须与上饶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竞买,否则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4、上饶市城乡规划局饶规设字[2018]12号的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商务设施用地(金融保险、艺术传媒、其他商务设施用地),建筑限高30米;建筑规划要求、公共服务及市政公用设施要求、城市设计及其它要求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5、根据上饶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饶旅字[2018]13号《关于上饶市城东文化旅游综合体区域公开出让意见的请示》的要求:建设并自持商业、商务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0.6万平方米。6、受让人不得违反规划,擅自提高容积率建设,否则,由规划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对超容积率建设部分予以没收实物及违法收入或拆除。7、地块内如有地下管线等设施由受让人负责迁移。8、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40年。9、竞买保证金:750万元,成交后充抵等额土地出让金,成交总价款20%作为宗地出让合同定金。10、该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印花税。
应符合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单位: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
单位地址:上饶市广信大厦B栋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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