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信州区朝阳产业园朝阳七路以南、朝阳六路以东
备注:1、本次拍卖地块出让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和印花税。
2、成交价款的缴付:本次拍卖地块为土地成交后30日内全部缴清。
3、本次拍卖地块开竣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起11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建成。
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准,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定于2014年5月16日15时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5月14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本次拍卖地块DEA2014019号起始价为220万元,竞买保证金18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17时,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的1至2天交纳竞买保证金。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拍卖出让须知中的各项内容及注意事项。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公证费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
承办人: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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