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5间店面招租(5年)及德兴市罚没资产铝灰转让拍卖公告
受委托,上饶市拍卖中心定于2022年8月26日下午15时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广信大厦B栋三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1号标的德兴市罚没资产铝灰约402.12吨,起拍价816元/吨,竞买保证金10万元。
2标的位于广丰区永丰街道大塘角居大塘路236号民心小区2栋2-07面积约为84.79m2,起拍价9666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万元。
3标的位于广丰区永丰街道大塘角居大塘路236号民心小区3栋2-08面积约为84.79m2、起拍价9666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万元。
4标的位于广丰区永丰街道大塘角居大塘路236号民心小区2栋2-09面积约为106.49m2,起拍价12140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万元。
5号标的位于上饶市广丰区梅苑小区公房3号(原10-13栋14号),面积约为140.13m2,起拍价15600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万元。
6号标的,位于上饶市广丰区芦惠小区1-7/8号,面积约为129.45m2,起拍价7500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1、1号标的由于铝灰是从九江运输过来的,故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需要另外支付人民币96338元的搬运费(包含运输费、人工费、叉车费),可开具发票。此费用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标的物属罚没资产,投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蕞终成交价按实际过磅数为准,拍卖公司、转让方、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均不承担标的物可使用性或完整性的担保责任。标的搬运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搬运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搬运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事故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搬运完毕,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处置标的,已收取的成交价款不予返还。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具有环保相关资质的企业。
2、2-6号标的租赁年限:5年,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精确到元)。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另需缴纳房屋租赁保证金2000元。承租方不得随便改变房屋结构,如因需要适当调整布局,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必须确保出租房屋安全质量,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自投资金、自负盈亏、产生的所有税、费,自行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暂无产证。
3、根据《关于有序恢复市中心城区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2022]第9号文第五条的规定,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未提供的竞买人不能进入拍卖会场,谢谢配合!
四、标的咨询和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4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1号标的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具有环保相关资质的企业。2-6号标的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上饶市拍卖中心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468】
报名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万景名苑2单元1201室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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