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光明路农业农村局的7间店铺、水利局的1间店铺及永丰街道西关街4间店铺3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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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光明路农业农村局的7间店铺、水利局的1间店铺及永丰街道西关街4间店铺3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产权单位委托,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依照产权交易程序,在产权交易网公开挂牌拍卖“上饶市广丰区光明路农业农村局的7间店铺、水利局的1间店铺及永丰街道西关街4间店铺3年租赁权”,具体公告如下:
标的1:广丰区光明路农业农村局的7间店铺和水利局的1间店铺3年租赁权
标的2: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西关街4间店铺3年租赁权
2023年9月26日14时30分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竞买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本次拍卖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南昌恒量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昌恒评字[2023]第0426012号评估报告及江西中创造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创评报字[2023]第059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承租人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面积大小及房屋状况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租金按半年收取,承租人需要交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3个月的租金。
4.标的由委托人按现状交付,店铺隔墙、装修、水、电、网络、电视或其他事宜的开户、安装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物品之外,其他一切由委托人收回,承租人不得要求补偿。
5.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等费用,承租人应按规定交给物业公司。
6.租赁经营期间,承租人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7.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确需将店面转租的必须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要求委托人的任何补偿,并终止租赁合同,新的承租人必须与委托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8.原承租户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凭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到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468】
报名地址: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带湖路80号新闻大厦12楼)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
拍号项目名称面积(㎡)起拍价(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万元)备注
2广丰区永丰街道西关街N-441.4312.522现经营女人秀服装
拍号标的名称面积(㎡)起拍价(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万元)
1光明路农业农村局店铺(现经营兴农种子门市部)38.614.03091
2光明路农业农村局店铺(现经营中国种子集团广丰直销)33.663.51421
3光明路农业农村局店铺(现经营沃特广丰农资经营部)33.663.51421
4光明路农业农村局店铺(现经营家用电器)100.988.48241
5光明路农业农村局店铺(现经营广丰区金凤娟农资店)33.663.51421
6光明路农业农村局店铺(现经营珍润茗茶)33.663.51421
7光明路农业农村局店铺(现经营广丰区农资门市部)24.482.55581
8光明路水利局店铺(现经营玉光超市)58.56.1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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