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江小区B区存量房(第四批)转让拍卖公告
序号幢号用途房号建筑面积起拍价保证金
备注:01为东边套,02为中间套,03为西边套。每个标的竞买保证金5万元,保证金足够的情况下可竞拍任意一个标的。
受委托,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9月14日15时,在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标的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江小区B区13、15、16#房屋,共8个拍卖标的。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转让,两家以上(含两家)报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盛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饶盛业(2022)房估字第171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拍卖,转让方、拍卖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3、本次拍卖房产,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房产面积来自测绘(评估)报告,仅供参考。转让方、拍卖公司、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均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标的交付以房产交付时现状为准,房屋权属转移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所有拍卖成交标的在办证时以相关部门实地重新测量确定的面积为准。
4、本次拍卖的房产因尚在施工验收期间,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但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期还需要竣工验收等过程。拍卖成功后交付时间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另行约定,房产过户手续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具体时间待定。标的原欠税费,由转让方承担。标的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时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5、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拍卖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
6、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一房配一车位”的原则与转让方签订《地下车位租赁协议》,租期与房屋产权相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签约及续约,租赁期内总租金4万元/个。
7、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本次拍卖在拍卖文件中载明的其他瑕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根据《关于有序恢复市中心城区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2022]第9号文第五条的规定,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未提供的竞买人不能进入拍卖会场,谢谢配合!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9日17时止。凭有效证件到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2年9月9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抵扣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468】(以实际到账为准)。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35号银鹰楼三楼(军分区斜对面)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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