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2日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关于横峰经开区新材料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E23280/2022-01086
2022-07-22 09:24
2022年7月22日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关于横峰经开区新材料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2022年7月22日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关于横峰经开区新材料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2022年7月22日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关于横峰经开区新材料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摘自环评报告)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受理和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横峰县320国道南侧横峰县环保局
横峰经开区新材料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材料高科技产业聚集区,建设规模为10万平方米(包括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土地平整500亩;规划三路530米,雨污管网1.06千米,红线米;规划道路长1000米,宽16米,城市道路及排水管网;新增1.1公里直径300供水管道;生态停车场用地面积70亩,建设相应充电桩设施。
。其中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好如下几点:1、厂区堆放建材处及建筑废料运输车辆必须进行遮盖、驶离建筑工地车辆轮胎必须经过清洗且30米以内路面上不能有明显的泥印或者散落沙石、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建材。2、施工废水进行相应二级沉淀和隔油处理后,用于浇洒工地,避免施工污水在施工场地漫流,严禁施工污水流到外环境造成污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统一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3、固体废弃物、施工余土以及建筑垃圾等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处置,不得随意倾倒。4、加强噪声防治,禁止夜间(20时至早上6时)和午间(12时至14时)进行高噪声机械的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报经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二)
本次环评仅含标准厂房及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标准厂房内日后引进的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另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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