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人民法院关于江西省余干县洪家嘴乡城西工业园区土地(变卖)的公告
余干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5月9日10时至2018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余干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余干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江西省余干县洪家嘴乡城西工业园区土地(土地证号:余干国用(2013)第0359号,登记面积:2110.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评估价:190.45万元,变卖价:106.652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余干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余干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蕞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户名:余干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余干支行,帐号:0200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自行查询。
十一、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联系地址:余干县玉亭镇世纪大道109号
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5月9日10时至2018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余干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余干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参见全国法院页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余干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余干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5月8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000元以上)支付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头部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户名:余干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余干支行,帐号:02003),并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余干县人民法院(地址:余干县玉亭镇世纪大道10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变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法院将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特别提醒,请勿在休息时间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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