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川和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上饶市川和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
上饶市广信区茶亭经济技术开发区达江路西侧
上饶市川和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茶亭经济技术开发区达江路西侧,地理坐标:东经117°52′36.246″,北纬28°21′22.759″。项目占地面积8858.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35平方米。
项目以石灰石、河砂、粉煤灰、水泥、复合添加剂等原辅材料,通过制砂和筛分、砂粉分离、烘干、混合搅拌、包装等工序,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袋装仓库、综合楼及环保工程等。项目生产设备主要有:振动给料机、制砂机、筛分机、斗提机、砂粉分离机、烘干机(生物质燃烧器)、搅拌主机、螺旋输送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石粉筒仓、砂子筒仓、包装机、散装机、地磅、皮带机等。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产生的投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砂子烘干粉尘、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分别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筒仓呼吸孔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工艺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生物质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煤锅炉标准。
项目初期雨水、车辆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送至上饶市广信区茶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上饶市广信区茶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从严执行)。
强化管理,对使用的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振、减振、消音措施,确保噪声源场界噪声达标。项目噪声来源于生产车间内机械设备运行噪声,主要为振动给料机、制砂机、筛分机等设备,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产生的生物质燃料废渣、石粉、沉淀池沉渣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主办: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承办: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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