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联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医用箱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月18日-2022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年产1000万套医用箱包生产线项目
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朝阳十一路4号,为新建项目,租用江西德峰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办公楼和厂房进行生产加工,本项目用地上共建设厂房1栋和办公楼1栋,厂区出入口位于朝阳十一路,办公楼位于厂区南面,厂房位于厂区北面,厂房1F自西向东、自北向南为剪裁区、仓库、办公室、配色及样板间,2F自北向南为椭圆机、印花台板。一般固废暂存区拟设在厂房1F西北侧,污水处理设施布置在厂房东北侧。总用地面积6666.7m2,总建筑面积为7000m2。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印花及烘干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空气的贡献值较小,对厂区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需做好废气处理设施运营维护与管理,确定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朝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蕞终排入丰溪河,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选用先进的低噪音设备,各设备均布设于生产厂房内,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的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主办: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承办: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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