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地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朝阳镇朝阳大道16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18°2′2.45″,北纬28°23′55.36″,项目占地面积为2068m2,总建筑面积为2068m2。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调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1#)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1标准;切割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2#)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朝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协议纳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朝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丰溪河,朝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
3、噪声来源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收集尘、废包材、打孔沉渣、切割边角料等收集外售给废旧物回收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厂内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UV灯管、废油漆桶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要求。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主办: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承办: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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