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审批鄱阳县2013年度第二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的请示
为加快集镇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依据鄱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鄱阳县申报年度第二批次集镇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工业用地。该批次用地需征收芦田乡矿山村、应家村集体土地
经审查,拟用土地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符合鄱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要求。为确保耕地占补平衡,鄱阳县已自行组织补充了拟占相同数量的耕地并经验收。拟征土地涉及安置农业人口38人,安置劳动力14人,鄱阳县按规定妥善做好了补偿安置工作。该批次用地已经上饶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根据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现呈报审批。
主办: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承办: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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