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公开曝光4起土地矿产违法典型案件
近年来,婺源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全社会形成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依法用地、依法开采的良好氛围,但是个别地方依法依规使用土地的意识仍然不强,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仍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震慑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婺源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曝光4起土地矿产违法典型案件。
一、婺源县万盛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经查,2016年10月,婺源县万盛工程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工业园区高砂村委会高砂村黄山坳处占用7.02亩土地建设厂房。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0月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
二、婺源县松风翠有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经查,2016年11月,婺源县松风翠有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江湾镇江湾村处占用0.95亩土地建设牌楼、公厕和制糖厂房。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1月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
三、婺源县占门红砖厂非法开采粘土矿案
经查,2017年1月,婺源县占门红砖厂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工业园区高砂村委会占门村处开采粘土矿2070立方米。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月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责令该公司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四、婺源县阳光普通合伙泡沫包装厂非法占地案
经查,2017年1月,婺源县阳光普通合伙泡沫包装厂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齐村村委会上槎口处占用8.08亩土地建设厂房。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月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责令该厂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投稿人:婺源县国土资源局 方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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