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上饶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厂房建设项目(9-11标准厂房一、16标准厂房二、配套楼、垃圾房、发电机房及开关站)[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丰区]上饶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厂房建设项目(9#-11#标准厂房一、16#标准厂房二、配套楼、垃圾房、发电机房及开关站)[中标候选人公示]
上饶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厂房建设项目(9#-11#标准厂房一、16#标准厂房二、配套楼、垃圾房、发电机房及开关站)
总建筑面积约38866平方米,框架结构,单跨跨度蕞大约11.9米(其中9#-11#标准厂房一建筑面积约24746平方米、16#标准厂房二建筑面积约4936平方米,4层,高约24米;配套楼建筑面积约9009平方米,地上高5层,高约23米,地下消防水水池、水泵房建筑面积约640平方米;垃圾房、发电机房及开关站建筑面积约175平方米)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头部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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