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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区旭日范围预征收土地公告(旭日街道2024年拟征收项目用地)

  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被征收居民生活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经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预征收土地公告:

  地理位置:旭日街道办旭日村村委会。

  1.土地面积:约12亩(蕞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耕地、林地等其他地类(蕞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城镇道路项目建设,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五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本次拟征收旭日街道办旭日村村委会的土地(蕞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本公告下发后,上饶市广信区征地办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农村农民住宅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并组织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它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土地补偿标准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和《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广信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饶广信府发【2023】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征地涉及的被征地农民采用货币方式安置。

  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资料,及时向上饶市广信区征地办或相关部门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1.征收主体: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

  2.征收部门:上饶市广信区征地办

  本告知期限自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20日。

  主办 : 广信区人民政府 地址 :上饶市广信区吉阳西路1号  邮编 :3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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