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花桥镇德畅人造板有限公司厂区内房地产变卖公告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兴市支行申请执行德兴市德畅人造板有限公司、胡新华、洪梅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委托我公司对被执行人胡新华、洪梅凤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德兴市花桥镇的德兴市德畅人造板有限公司厂区内土地及房产进行了三次公开拍卖,均因无人报名参与竞买而流拍。根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委托我公司依法对该相关房产进行变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内容及价格:本次变卖的房产位于德兴市花桥镇德畅人造板有限公司厂区内土地及房产,产权证号为:德房发办字第:000017501号至000017514号、第000017495号至000017500号、第000008123号至000008125号、第000017471号至000017474号、第000017522号至000017530号、第000017557号至000017558号、第000017561号、第000017565号、第000017483号至000017494号、第000017551号至000017556号、第000017559号、第000017560号、第000017562号至000017564号、第000017566号共计64个房产证号。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德国用(2000)个字第491号、496号、482号、488号、489号、492号至495号共计8个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总面积约:130641m2,土地性质:出让的工业用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37年。房产总建筑面积约:21571.32m2(其中:砖木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1057.06m2;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约:9125.66m2,框架结构总面积约:1388.6m2),房产面积仅供参考,过户面积以测绘部门实际测量为准,不论增减均不影响变卖总价。变卖总价为634万元。保证金60万元。委托人、变卖人不承担办理变卖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分割的担保责任。
二、变卖方式以密封报价蕞高者优先;同等报价以先递交申请书者优先(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同等报价,同天保证金到账,报名申请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变卖方式即转为公开竞价。
三、标的物公告、展示、申请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咨询、展示。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从公告之日开始至2015年1月19日17时止。
四、请与上述房地产有利害关系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公告时间内按有关程序和规定报名参加,我公司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五、变卖须知:有意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单位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到我公司报名,在报名时提交报名申请书、密封报价,并将约定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公司账号:461,开户行:上饶银行富民支行,户名:江西省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人: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延伸段48号(万福家居博览中心旁),联系电线(祁)。
本公告同时在上饶法院网、江西法院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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