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土地征收公告(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地块)
因成片开发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万年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陈营镇黄营村委会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1.所在图幅:涉及陈营镇黄营村委会征地地块等幅图。(图幅号按 1:5000 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幅号编写)
2.四至范围:具体拟征收范围见拟征地红线图。(见附
3.涉及陈营镇黄营村委会集体土地,(蕞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4.土地面积:约651.37亩(蕞终面积以实测为准)。
按照土空间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园区建设等项目用地。
在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22日,万年县人民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将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万年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单位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
及其他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
2、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
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
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
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征地股
联系地点:自然资源局5楼509室
主办:万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万年县委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网站标识码:3611290011
邮箱:span class=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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