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万预交土地款蹊跷“消失”上饶玉山县多家单位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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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3000万预交土地款蹊跷“消失” 上饶玉山县多家单位被起诉
博晟又一城小区位于玉山县秀峰路北侧,是一个新楼盘。 这块地在2014年曾是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下属事业单位268大队(下称268大队)总部经济大楼项目,不曾想后来变身为房地产项目。
当时,有一家民企欲参与开发,并按要求预交了3000万元土地款,可没想到事后不但没有拿到项目,而且3000万元土地款几经转手后竟然蹊跷“消失”了。
说起博晟又一城,玉山县钧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钧源公司)的股东江李明很感慨,“这个项目本该是我们公司做的”,而今公司不但错失了这一好项目,还陷入了数千万元资金“被套”的困境。
事情要从2014年说起。当时,江李明等人经朋友介绍,结识了268大队负责房产项目招商的吴方波,彼时吴方波还是268大队全资子公司江西核工业凤宝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凤宝公司)的经理。
江李明介绍说,当时吴方波告诉他们,268大队在当地有个非常好的项目,准备在当地建设268大队总部经济大楼,玉山县政府方面可以低价出让土地供其开发,但由于资金方面问题,正在寻找合作伙伴共同开发。
经过几个月的洽谈,2014年6月24日,268大队和钧源公司签订了《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一份经证实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载明:“甲方(268大队)负责筹划项目前期土地出让等相关手续,做好与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以招拍挂等合法的方式取得地块的使用权;项目以甲方企业经济总部大楼其商住项目的名义进行开发。”
协议同时约定:“乙方(钧源公司)享有政府给甲方的一切优惠政策,包括土地出让优惠价格、审批、许可、规划等优惠措施。”
按照约定,待项目完成后,钧源公司无偿提供两层写字楼(2500平方米)给268大队作为其转让享受优惠政策的报酬。
3000万元土地款蹊跷“消失”?
江李明告诉记者,在签订协议后的几天,钧源公司按照268大队的要求,于2014年6月27日和2014年7月4日向玉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县国资经营公司,玉山县财政局下属单位)汇款3000万元,用于地块的前期征地工作。
江李明介绍称,签订协议后,钧源公司就一直在等待268大队与当地政府协调,推进该项目用地的招拍挂程序。可一直等到2014年年底,钧源公司都没接到参加土地招拍挂的通知。后经打听,钧源公司才得知,之前约定的地块已被268大队下属的凤宝公司联合玉山县日辉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辉腾公司)于2014年10月拍下。
江李明介绍称,得知消息后,他立即联系玉山县国资经营公司,想要追回3000万元土地款。令他感到震惊的是,对方回复称,那笔3000万元的土地款早已被转出。
这笔3000万元的土地款到底去了哪里?玉山县国资经营公司提供的一份由268大队2014年6月20日打给玉山县政府的报告或许能够给出答案。
该报告载明:“我268大队为加快总部大楼建设,已向省核工业地质局争取到资金叁千万元整,作为土地款项(汇)入县财政(由省核工业地质局下属企业江西钧源实业有限公司缴入),由于县政府目前征地未完成,我大队因其他项目建设需要资金,特请求县政府先同意(返)还该笔资金,待征地完成后,土地挂牌时我大队承诺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价款。”
在上述报告中,玉山县政府办公室批复称:“经请示县领导同意,由江西钧源实业有限公司缴入县国资经营公司账户三千万元整,并由县国资经营公司拨入268大队凤宝公司。待土地挂牌后,由268大队凤宝公司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款。”
随后,钧源公司找到凤宝公司讨要这笔预交的土地款,但得到的答复是,凤宝公司当初确实有收到玉山县国资经营公司拨入的土地款,可是收到后又退还给了玉山县国资经营公司。该说法得到了玉山县国资经营公司的证实。
不过,另一份报告与上述报告极为相似,这份报告同样盖有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268大队和玉山县政府办公室公章,只是将拨还土地款的账户改为了268大队指定的日辉腾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该份报告的日期亦为2014年6月20日。新法制报记者注意到,钧源公司与268大队签约的日期为2014年6月24日,汇入头部笔款项的日期为2014年6月27日,两者都比上述请求拨还款项的报告晚。
7月12日,新法制报记者带着疑问找到了玉山县国资经营公司。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该公司确实收到过由钧源公司汇入的款项,上述两份268大队的请求拨还款项报告均是真实的。
该负责人称,之所以出现两份“早产”的报告,是因为在款项汇入前,268大队就曾和政府沟通过,希望款项进入后能够拨出用于其他项目周转,因此提早打好了报告,而后268大队更改了指定收款单位,这才有了第二份与之相似的报告。
由玉山县国资经营公司证实的《关于玉山县人民政府与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268大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显示,268大队同意将下属单位在2013年年底全部迁回江西玉山,进行整合后,在江西玉山设立企业总部,税收在玉山缴纳,县政府有偿提供土地建设总部大楼及本企业职工安置房,约定履约保证金为2500万元。
上述玉山县国资经营公司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当时县政府只是与268大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钧源公司所汇入款项被认为是相关单位替268大队预交的土地款,之所以将钧源公司汇入3000万元转至日辉腾公司的账上,也是根据268大队的请求处置的。
日辉腾公司正是后来与凤宝公司联合拍下地块的公司。网上公开信息显示,所涉土地面积为37平方公里,成交日期为2014年10月20日,成交金额为6168万元。
日辉腾公司和凤宝公司还共同出资成立了江西皓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拓公司),其中,日辉腾公司出资1680万元,占84%;凤宝公司出资320万元,占16%,双方共同以皓拓公司的名义开发268总部经济大楼项目。
多个消息源向新法制报记者证实,日辉腾公司实为吴方波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方波的哥哥吴某勇,而李某萍则是替吴方波代持皓拓实业公司的股份。
记者查询工商注册信息发现,日辉腾公司和皓拓公司以及凤宝公司原注册地同为玉山县冰溪镇金山大道01号恒信广场。周边的群众向记者证实,此处曾是吴方波的住处。
随后,记者走访了博晟又一城项目售楼部,销售人员介绍称,小区共有10栋楼,该项目并非268大队总部经济大楼及其职工安置房。目前,其中7栋取得预售许可。
一个事业单位总部大楼项目为何变身商业地产项目?对此,玉山县国资经营公司相关负责人坦言,项目后来确实和当初的设想的不一样。
7月11日,新法制报记者就相关问题找到了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268大队,该大队现任大队长周晓华以自己不知情为由拒绝采访。据了解,吴方波于2018年7月3日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68大队时任大队长刘益辉受访时回应称,当初确实和钧源公司签订过房地产开发协议,但签订合作协议后,以为该公司单方面放弃了合作。
对于两份盖有268大队公章的报告,刘益辉表示,这是268大队下属凤宝公司负责人吴方波的个人行为,自己当初并不知道两份报告的存在。玉山县国资经营公司转至日辉腾公司的款项,目前仍有1000万元留在268大队的账上,但退款需要走司法途径。同时,刘还坦言,因为接连出现问题,自己才主动辞去大队长职务。
不过,玉山县国资经营公司却不认同刘益辉的说法,上述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268大队就两份报告先后沟通过多次,作为单位负责人不可能不知道报告的存在,这是在推卸责任。”
采访结束前,江李明感慨:“玉山县国资经营公司怎能仅凭268大队的一纸报告就将我们公司汇入的钱款拨给第三方公司?想要拿回预交土地款怎么就这么难呢?
对此,玉山县国资经营公司回应称,按照现在的财务制度,汇入款项原路返回,不能拨给第三方公司,但当时普遍都是这样操作的,虽然有审核不严的过错,但并未违反财务制度。
据了解,目前,钧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将268大队、凤宝公司和日辉腾公司以及玉山县国资经营公司等相关单位诉至上饶中院,要求撤销合同、退回预交的3000万元土地款并获得相应赔偿。
来源:新法制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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