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婺源县工业园区产业路北侧F-06-B地块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9日10时至2022年7月1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婺源县新森红玉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相关不动产。
本院依法作出(2022)赣11执恢96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婺源县新森红玉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婺源县工业园区产业路北侧F-06-B地块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
(1)位置:婺源县工业园区产业路北侧F-06-B地块。
(2)临街(道路)状况:估价对象厂区南临清华路。
(3)交通条件:清华路为人车混合型道路,车流量一般。
(4)产业聚集度:所在区域为婺源县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度高。
(5)楼层、朝向:拍卖对象1办公楼的总层数为4层,所在层数为1-4层;拍卖对象2后勤宿舍楼的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数为1-6层;厂房、paim1对象3生产加工区A的总层数为3层,所在层数为1-3层;paim1对象生产加工区B1、B2、B3的总层数均为4层,所在层数为1-4层。拍卖对象1-6的朝向均为南北朝向。
(6)区域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该区域产业密集度高,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完善度较好,周边有婺源茶业职业学校、伯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雪家服饰有限公司、江西婺源红酒业有限公司等。
婺源县新森红玉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
婺源县工业园区产业路北侧F-06-B地块
婺源县新森红玉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
赣(2019)婺源县不动产权第0003530号
上述内容及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婺源县工业园区产业路北侧F-06-B地块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起拍价为2600万元;保证金260万元;增价幅度为13万元
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拍卖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等相关部门了解)。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现场看样时间于2022年7月6日下午3时至3时30分集中组织进行,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七、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待定(优先权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报优先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上饶银行三江支行;银行帐号:98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二次拍卖,本次为第二次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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