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德兴市银城镇铜都大道银鹿工业园区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延时的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拍卖被执行人江西德发纺织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
本院依法作出(2021)赣11执恢2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江西德发纺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德兴市银城镇铜都大道银鹿工业园区的房产(产权证号分别为德房权证德兴市字第、、0820000197、、、、)及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德国用2006第106号)(具体如下)。
钢结构 含h1.3m砖墙围护,工字钢,顶部隔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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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及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德兴市银城镇铜都大道银鹿工业园区的房产(产权证号分别为德房权证德兴市字第、、0820000197、、、、)及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德国用2006第106号)起拍价为1820万元,保证金182万元,增价幅度9万元(整数倍)
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特别提醒:1)上述不动产已抵押;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现场看样时间于2021年10月29日下午3时至3时30分集中组织进行,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买成功,本院不负责户口迁入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待定(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报优先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保证金打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账户:开户银行:上饶银行三江支行 ;银行帐号:038)。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二次拍卖,本次为头部次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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