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市经济开发区凤凰西大道301号(彩诚厂房)2-19幢1-12-1厂房转让
上饶市经济开发区凤凰西大道301号(彩诚厂房)2-19幢1-1,2-1厂房转让
上饶市经济开发区凤凰西大道301号(彩诚厂房)2-19幢1-1,2-1厂房转让(转让底价:633.974400万元)
(彩诚厂房)2-19幢1-1,2-1厂房转让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评估报告》赣重德房估字(2021)第054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参与拍卖的必须为上饶经开区内注册成立的企业,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4.拍卖前,意向受让方必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审核,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5.拍卖成交后,由转让方将厂房按实际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厂房过户。 6.拍卖成交后,标的厂房办理过户时,无论面积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格。 7.租赁未到期厂房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8.拍卖成交后,厂房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均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相应部分,原欠税、费由原产权人承担。 9.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需承担产权交易服务费。 10.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所有权人为江西云济投资有限公司,现委托上饶瑞达控股开发有限公司资产盘活(处置)事宜,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价值评估、拍卖、代收盘活(资产处置)款项等。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上饶经开区内注册成立的企业,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拍卖前,意向受让方必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审核,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担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拍卖成交后,厂房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均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相应部分,原欠税、费由原产权人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拍卖手续办理地址: 详情咨询: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线.【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1年8月13日10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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