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西新建长堎工业园和上饶茶亭产业园更名为经济开发区的函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西新建长堎工业园和上饶茶亭产业园更名为经济开发区的函
你委《关于恳请批复江西新建长堎工业园和上饶茶亭产业园更名为经济开发区的请示》(赣发改开发区〔2019〕533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江西新建长堎工业园更名为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上饶茶亭产业园更名为上饶茶亭经济开发区。
二、上述开发区四至范围、界址点坐标、面积等事项不变。
三、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上饶茶亭经济开发区要认真贯彻《******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30号),坚持创新引领,强化改革攻坚,突出招大引强,注重特色发展,做强首位产业,增强集聚效应,不断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努力打造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强引擎。
四、新建区、上饶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开发区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创新管理模式,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五、省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开发区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开发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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