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省级宜春袁州产业园和省级上饶信州产业园的函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省级宜春袁州产业园和省级上饶信州产业园的函
你委《关于恳请批准宜春袁州产业园和上饶信州产业园为省级产业园的请示》(赣发改外资〔2018〕484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袁州区、信州区设立省级产业园,分别定名为宜春袁州产业园、上饶信州产业园,实行现行省级开发区政策。
二、宜春袁州产业园总体规划面积为385.26公顷,上饶信州产业园总体规划面积为408.75公顷,具体四至范围及拐点坐标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落实。
三、宜春袁州产业园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机电、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上饶信州产业园重点发展光学、汽车配件、苎麻纺织等主导产业。
四、宜春袁州产业园、上饶信州产业园建设要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30号)精神,按照布局集中、项目集聚、产业集群、资源集约、政策集成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综合承载功能,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努力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五、宜春市及袁州区、上饶市及信州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开发时序,扎实稳妥推进省级产业园建设。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要依法依规做好土地、林地征收征用和失地农民补偿搬迁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切实保护和节约水资源。
六、省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省级产业园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宜春袁州产业园、上饶信州产业园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版权声明:本文由上饶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