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8号幸福佳苑1楼8号、10号房屋、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8号幸福佳苑1号楼二层202、204、206、208、210、212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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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8号幸福佳苑1#楼8号、10号房屋、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8号幸福佳苑1号楼二层202、204、206、208、210、212号房屋、玉山县解放中路170号房屋、玉山县商业街东3幢6号房屋、玉山县清林大道西侧的土地及其上的五栋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8号幸福佳苑1#楼8号、10号房屋、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8号幸福佳苑1号楼二层202、204、206、208、210、212号房屋、玉山县解放中路170号房屋、玉山县商业街东3幢6号房屋、玉山县清林大道西侧的土地及其上的五栋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的公告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5日8时至2017年9月6日8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符金良、徐松琴名下所有的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8号幸福佳苑1#楼8号、。10号房屋、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8号幸福佳苑1号楼二层202、204、206、208、210、212号房屋、玉山县解放中路170号房屋、玉山县商业街东3幢6号房屋、
拍卖标的:玉山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玉山县清林大道西侧的土地及其上的五栋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
房产:1、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8号幸福佳苑1#楼8号、10号房屋,总层数为11层,其位于第1层,房屋建筑面积为195.24平方米,房产证号为:玉房权证玉山县字第号,结构为钢混;房屋用途均为商业,房屋质量完好。
2、位于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8号幸福佳苑1号楼二层202、204、206、208、210、212号房屋,总层数为11层,其位于第2层,房屋建筑面积为748.06平方米,房产证号为:玉房权证玉山县字第号,结构为钢混;房屋用途均为商业,房屋质量完好。
3、位于玉山县解放中路170号房屋,总层数为1层,其位于第1层,房屋建筑面积为42.50平方米,房产证号为:(赣)玉房权证冰溪镇字第306288号,结构为砖混;房屋用途均为商业,房屋质量完好。
4、位于玉山县商业街东3幢6号房屋,总层数为2层,其位于第1-2层,房屋建筑面积为第1层41.50平方米,第2层100平方米,房产证号为:(赣)玉房权证冰溪镇字第308655号,结构为框架;房屋用途均为商住,房屋质量完好。
土地及其上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位于玉山县清林大道西侧的土地及其上的五栋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至2060年1月9日,土地面积共计13613.50平方米,土地证号:玉国用(2011)1584号。
位于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8号幸福佳苑1#楼8,10号房屋、位于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8号幸福佳苑1号楼二层202、204、206、208、210、212号房屋、,临人民大道,位置较好,为临街商业房,周边银行、超市、学校、酒店等配套设施齐全;位于玉山县解放中路170号房屋,临近解放路,交通便利,周边有银行、超市、医院、商业街等配套设施,商业氛围较好;位于玉山县商业街东3幢6号房屋,临商业街玉华东路,周边医院、超市等配套设施完备;位于玉山县清林大道西侧的土地及其上的五栋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土地临清林大道,位置较好,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地上有6幢无产权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16626.16平凡米,部分建筑已使用。
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8号幸福佳苑1#楼8,10号房屋,评估价:322.69万元,起拍价:226万元,保证金:22.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8号幸福佳苑1号楼二层202、204、206、208、210、212号房屋,评估价:383.68万元,起拍价:269万元,保证金:26.9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玉山县解放中路170号房屋,评估价:179.46万元,起拍价:126万元,保证金:12.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玉山县商业街东3幢6号第1层房屋、第2层房屋,评估价238.25万元,起拍价:168万元,保证金:16.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玉山县清林大道西侧的土地及地上的五栋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评估价:1857.75万元,起拍价:1301万元,保证金:130.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拍前两日(即2017年9月3日8时止,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承办法官联系(厉法官,联系电话:),此处房产不集中安排看样,有意者可自行前往。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蕞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过户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被执行人、买受人应承担的全部税、费)及其他费用(包括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5日开拍前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东湖支行,账号:X0001),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网络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东湖支行,账号:X0001)。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蕞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8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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