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铅山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铅山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江西铅山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范围包括马鞍山工业园、上铅产业基地产业园2个片区,本次扩区调区规划面积在2014年省政府核准的712公顷基础上调整至1074公顷。
马鞍山工业园:该片区即原铅山工业园区,核准面积712公顷,扩区调区后面积961公顷,四至范围为西至城镇开发边界,北至信江沿岸及鹅湖大道,东至发展七路、发展五路、外环路及城镇开发边界,南至城镇开发边界。
上铅产业基地产业园:本次新调入片区,面积11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靠宁上高速,南至上铅快速路,其余两侧至城镇开发边界,片区毗邻上饶经开区马鞍山片区。
马鞍山工业园构建以金属新材料为首位产业,机械制造和电子信息产业为主攻产业,智能家居等作为潜力产业的“1+2+N”产业体系;上铅产业基地产业园聚焦发展“两光一车”产业,积极对接上饶经开区“两光一车”和电子信息主导产业的发展,发展壮大以汽车、光伏配套制造以及电子信息产业引领的先进制造业,着力打造工业发展新阵地。
二、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以及水土流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规划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气主要来自炉窑、锅炉废气、工艺废气等;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及规划区内、外的交通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区内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生态影响主要是开发建设过程中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地占用与植被破坏。
1、水环境:实行雨污分流,规划区内生活污水由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业废水则通过企业内部收集预处理后再排入污水管网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信江。马鞍山工业园已建成铅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铅山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上铅产业基地产业园污水依托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环境空气:优化能源结构利用,鼓励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优先采用密封性较好的真空设备,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合理建设布局,加强环境管理,实施总量控制,从源头减少工业废气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控制道路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
3、声环境:对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绿化等。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5、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开发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
铅山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相应要求,所在区域具有一定水和大气环境容量,规划区已具备集中污水治理措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做好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和规划调整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江西铅山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实施总体可行。
征求意见的范围:此次征求意见范围主要是对本规划各实施阶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规划选址、规模以及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和建议,规划项目建设是否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是否赞成本规划实施,以及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通过联系以下方式,索取《江西铅山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规划实施单位:铅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外环路标准厂房附属设施楼
评价单位: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152号核工宾馆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网络侵权信息、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举报电话
版权声明:本文由上饶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