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次拍卖上饶县旭日街道办三清山西大道13号13幢101号厂房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上饶县旭日街道办三清山西大道13号13幢101号厂房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于2017年4月6日(星期一)15时在上饶市司法网络拍卖中心(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广信大厦西楼3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位于上饶县旭日区街道办三清山西大道13号13幢101号,钢混结构,厂房,建筑面积1721.59㎡,起拍价174.74万元,保证金20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电子竞价或网络电子竞价与现场竞价同步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标的展示和咨询: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四、 报名方法: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5日16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持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委托书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并于2017年4月5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本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饶市司法网络拍卖中心 开户行:上饶银行富民支行 账号:175)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资料费500元。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其他说明:对上述拍卖资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与2017年4月5日前与委托单位联系。
六、与标的相关人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本公告同时在《上饶日报》及上饶法院网、江西法院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江西省拍卖行业协会网站、上饶市拍卖行业协会网站登载。
报名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银鹰楼4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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