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拍卖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复兴南路东侧1-6楼房地产的公告
受月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
1、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复兴南路东侧1楼南边及2-6楼房产,房屋所有权证:铅房权证铅字第333018号、333020号、333021号、333022号,证载面积合计为3476.64㎡,起拍价合计843.0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整,已对外出租(现为铅山河口仁济医院)。
2、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复兴南路东侧1楼北边房产,房屋所有权证:铅房权证铅字第333019号,证载面积为454.86㎡,起拍价321.0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整,已对外出租。
注:以上1、2号标的整体拍卖优先,整体起拍价1164.00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200万元整。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报名地址:鹰潭市胜利东路4号广惠大厦3楼。
四、拍卖标的咨询、展示、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0月8日17时止,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书,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账户(户名: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鹰潭市工商银行月湖支行,账号:8168)办理竞买手续,有偿获取文本资料。未竞买成功者保证金于三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
五、对本次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程序、规定报名参加拍卖会,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公告同时在《鹰潭日报》、《上饶日报》及月湖区人民法院网、鹰潭法院网、江西法院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登载。本拍卖标的的详情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页面拍卖公告之附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上饶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