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河口农场第9生产队土地整治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原标题: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河口农场第9生产队土地整治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公告-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河口农场第9生产队土地整治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河口农场第9生产队土地整治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7.3万元,招标人为河 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占地面积960亩,青苗补偿、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农田防护工程、低效林地改造补种、土壤改良(客土、培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河口农场第9生产队土地整治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001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河口农场第9生产队土地整治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监理服务采 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 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申请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 (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 件;②提供申请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③新成立的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或提 供相应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请人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 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 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 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信用信息网页查询结果截图。网页截图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 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类或水利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或公路工程类专业注 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申请人为其购买的 社保证明。
3、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 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三证合一”则出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须附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证件加 盖公章的扫描件;
(4)、相关监理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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