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人民政府
鄱阳工业园区标准厂房项目经鄱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建设的。现决定对该工程的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根据饶建发【2019】177号文件规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代理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招标服务的企业(提供页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工程名称:鄱阳工业园区标准厂房项目
2、工程建设地点:芦田产业基地。
3、建设规模:新建约6.5万平米的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
4、工程总造价:总投资约11000万元
5、代理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的招标代理。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送到招标单位备案)
凡符合以下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出席开标会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还应提供本企业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注:开标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按照鄱府字【2019】30号文执行。
五、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携带好本单位的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纸质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人定于2020年11月9日10时00分在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标室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申请的招标代理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出席本次招标会。本次招标采取随机抽取形式确定中标人,并根据开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1、开标会开始,宣布开标会纪律和开标会有关事项;
2、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编号,投标人签到序号即为本次开标会序号。当投标人超过30家时,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30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30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围30个备选投标人的退场。
招标人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个投标人(如备选投标人不足10个的,则全部入选),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
3、查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响应招标公告要求的为有效投标人;未响应的,其投标无效。出现无效投标人的,招标人在候补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并补足10个。
4、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招标人重新招标。
5、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头部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注:疫情期间请做好防护,投标人请凭公司委托书及附表进场。
招标人:鄱阳县工业园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鄱阳县芦田乡芦田产业基地园区管委会大楼三楼
主办: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鄱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28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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