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建设路10处店铺招租(3年)公告
受委托,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8月22日10时,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二、拍卖方式:采用一家协议转让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海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海川房估字【2023】第F0708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招租方、拍卖方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均为空置店铺,暂无产权证。
3.租期三年,租金不递增,按年交付。租赁期限自标的交付时开始计算。承租方按照蕞终竞得价缴纳租金,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赁保证金为二个月的房租,同首年房租一起交纳。每一年为一个缴纳期,提前一个月交纳下年度租金。合同期满后租赁保证金由招租方按照相关约定无息退回(不计息)。
4.相邻资产遵循整体优先原则,如相邻店铺,则该数间资产作为一个标的优先整体对外招租。标的交付时间及起租时间以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标的成交后,承租人不得经营违法、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的行业。
5.标的交付由招租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本次租赁权拍卖已披露的瑕疵,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8.标的由出租方负责交付给承租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权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交付。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17时止,凭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仅限现场报名)。报名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3年8月18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468】(以实际到账为准)。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68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盈盛楼十楼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
标的地址用途房屋结构建筑面积(㎡)所在月租金(元)年租金竞买保证金(万元)
8建设路36号广场西路自北向南第1间商铺砖混1912300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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