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工业园区(工业四路以东、鹅湖大道以南、工业五路以西、工业三路以北)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铅山县工业园区(工业四路以东、鹅湖大道以南、工业五路以西、工业三路以北)土地征收
根据新土地法第47条及《江西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铅山县工业园区(工业四路以东、鹅湖大道以南、工业五路以西、工业三路以北)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铅山县工业园区(工业四路以东、鹅湖大道以南、工业五路以西、工业三路以北)土地征收
(二)项目单位:铅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征地位置:(1)土地坐落:河口镇龙角湖村(2)所在幅图:涉及县土地利用现状图H50G089059、H50G090059二幅图。
(四)征收面积及地类:总征地面积为166.96亩,涉及水田160.67亩、水沟1.39亩、道路4.9亩。
社会稳定分析报告中识别的风险类型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2)土地征收;(3)生态环境;(4)项目管理;(5)经济社会影响;(6)安全卫生;(7)同类项目引发社会稳定风险。
简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1)制定评估工作方案;(2)全面收集审阅相关资料并公示;(3)实地走访调查,充分听取意见;(4)组织召开评估会;(5)评估论证,确定风险等级;(6)编制评估报告。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征收项目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本次土地征收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本次土地征收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4)对本次土地征收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形式: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向项目单位或社稳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进行信息反馈。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评估单位将在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电话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1)项目单位:铅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评估单位:江西方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邮件名称请注明:县工业园区(工业四路以东、鹅湖大道以南、工业五路以西、工业三路以北)土地征收项目社稳评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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