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鄱阳县、横峰县等108处房产拍卖公告
受委托,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0月24日14时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鄱阳县、横峰县等108处房产,详情如表:
二、拍卖方式:如一家报名协议转让(有保留价的协议转让),两家(含两家)以上报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1.本次挂牌竞拍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上饶市盛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2、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3、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4、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5、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6、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7、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8、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9、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0、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1、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2、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3、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4。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转让方及拍卖人承担范围,有意向者请一定要实地查看,并向物业及当地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等部门了解该房产的其他相关情况。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
3.每标号作为一个标的整体拍买,每标号的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见标的清单。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产物业费、水电费等等一切相关费用缴纳情况不详。(准确欠费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物管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转让方及拍卖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转让方及拍卖公司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5.拍卖成交后,标的在产权权属过户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如标的涉及二次过户的,则头部次过户的费用由转让方全部承担,第二次过户的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
6.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在10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
7.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付清拍卖价款及相关费用后,由转让方在3日内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有租赁情况的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的交付。标的权属转移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标的在办证时以相关部门实地重新测量确定的面积为准。
8.标的有租赁情况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权。
9.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文件》。
四、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凭有效证件到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4年10月22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装修保证金(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报名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万达广场2号楼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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