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交通枢纽一期Ⅱ三层商业11-2号商铺招租(3年)拍卖公告(2)
受委托,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6日下午3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上饶市交通枢纽一期Ⅱ三层商业11-2号商铺招租(3年),详情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起拍价 竞拍保证金(万元) 免租期(月) 租期(月)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2024)第06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承租方自行负责后期水、电、排油烟机改造、空调维修维护等。
3.租期3年,2个月免租期(免租期在租期内),自房屋交付时开始计算,前述免租期租金优惠,招租方已充分考虑并已响应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租金减免优惠政策,若租金减免优惠政策超过免租期,超出部分承租方可另行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享受相应租金减免。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承租方不再享有免租期资格,承租方须补交免租期的租金。
4.租金标准及收取方式:承租方按照蕞终竞得价,按照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租金,并交纳等同于首年3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及5000元装修保证金,首次应交6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承租方应在每一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产权证号:赣(2020)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42647号。
6.承租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且不得经营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不得经营殡葬服务业。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具体见租赁合同中约定)。
7.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水电费、通讯费、保安、保洁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8.承租方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建,不得违章搭建;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房屋损害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9.承租方挂招牌、广告牌可与招租方商议,并遵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交纳相关费用。
10.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11.承租方在租期范围内不得擅自转租于他人;若在租约期内确有转租需求,需书面上报招租方,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租,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具体见租赁合同中约定)。
12.租约期满后,承租方若不再续租,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次日前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可移动装修部分归出租方,可移动部分承租方自行搬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
13.如因政府政策原因或其他相关部门要求需改变地块用途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招租方将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场地,招租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并不予任何补偿,但将无息退还承租方不能继续租用时间的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14.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支付。
四、竞买人的资格要求: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凭有效证件到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4年11月22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被确定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
本期报纸需要付费才能阅读,请您去网站购买
版权声明:本文由上饶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