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局、体育局、通信发展办公室: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江西省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建消〔2024〕4号)要求,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76个社区(名单见附件)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试点自文件发布之日开始,为期2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建立协同机制,将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与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养老托育设施建设、充电设施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家政进社区、“国球进社区”等重点工作统筹起来,整合有关资源、资金和力量,完善配套政策制度,指导督促试点社区细化试点工作方案,落实资金来源、建设时序和建设运营方式。
二、聚焦试点任务,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结合本地实际,修改完善试点实施方案,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民政、商务、卫生健康、教育、体育、通信等部门要指导试点社区开展专项体检,组织动员居民广泛参与,摸清设施配套、环境建设、服务治理等问题短板,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完整社区建设项目清单,补齐养老、托育、健身、停车、充电、便利店、早餐店、菜市场、“小修小补”点等设施短板,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推动家政进社区,完善社区嵌入式服务,提高社区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试点引领,确保实实在在成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调研指导和跟踪评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扎实推动试点工作落地生效。要做好试点工作的宣传引导,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的良好氛围。各试点地区要加强总结提炼,完善提升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推动试点成果上升为政策规定和制度机制,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所得所获。
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民政、商务、卫生健康、教育、体育、通信等部门及时总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年11月30日、6月30日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试点工作情况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完整社区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建设模式和政策制度创新情况、居民评价情况,以及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等。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
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街道紫金城社区
南昌市红谷滩区卫东街道世纪中央城社区
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和园社区
赣州市经开区黄金岭街道金丰路社区
九江市经开区七里湖街道八里湖社区
吉安市吉州区习溪桥街道正丙角社区
抚州市临川区青云街道江铃底盘社区
新余市渝水区新钢街道苗圃星城社区
景德镇市昌南新区罗家桥乡旸俯滩社区
版权声明:本文由上饶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