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关于上饶县旭日街道办三清山西大道3号2幢302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将于【拍卖期间】(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标的1:上饶市广信区三清山大道陶瓷市场2号楼4单元201室。
标的2:上饶县旭日街道办三清山西大道3号2幢302室。
二、简述:本院依法(2023)赣1102执恢130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上饶市广信区三清山大道陶瓷市场2号楼4单元201室、上饶县旭日街道办三清山西大道3号2幢302室。所有权人:杨思君。房产房屋产权证:(饶(县)房权证旭日镇字第2007*339号、饶(县)房权证旭日镇字第15041792号)。共有情况:杨思君,标的物地址:上饶市广信区三清山大道陶瓷市场2号楼4单元201室、上饶县旭日街道办三清山西大道3号2幢302室。抵押情况:抵押,占有情况和租赁情况:无租赁,腾空:未腾空,目前为被执行人自用,已经签署腾房承诺书,会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搬离抵押房产。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标的1:上饶市广信区三清山大道陶瓷市场2号楼4单元201室。
起拍价:393227元,保证金:30000元,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标的2:上饶县旭日街道办三清山西大道3号2幢302室。
起拍价:393227元,保证金:30000元,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拍卖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买受人依照法定纳税义务承担相关税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缴纳税费手续,并持相关凭证到法院申请办理相关退税费手续,逾期本院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税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等相关部门了解)(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1、该房产物业费、水电费等等一切相关费用缴纳情况不详。(准确欠费金额竞买人应再行向物管部门咨询确认)。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面积若有差异,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实地察看拍卖标的物现状,竞买人参加竞买时即视为对该标的物现状、公告面积的认可。拍卖成交后,不存在对标的物现状、面积确认及差异问题的处理。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现场看样时间于2023年7月11日下午3:00统一在信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601办公室集合集中看样或自行前往,有意者请先提前2天与本院联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买成功,本院不负责户口迁入手续。
九、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7月4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优先购买权人,符合法定优先购买权条件的权利人,请于2023年7月6日前,向本院主张权利,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十二、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3年7月2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二次拍卖,本次为第二次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滨江西路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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