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高新区标准厂房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消防基础设施地块头部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弋阳高新区标准厂房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消防基础设施地块头部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安徽之元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开始公示时间:2024-12-13 09:26
弋阳高新区标准厂房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消防基础设施地块头部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头部阶段(书面调查)
2024-12-13 09:26 至 2024-12-28 09:26
土地利用规划为0806医疗卫生用地、0801机关团体用地、1310消防用地
2024-11-27 至 2024-12-03
弋阳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工业园区南岩小区产业路旁
弋阳高新区标准厂房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消防基础设施地块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南岩街道高新大道以南、高新小学以东,地块面积11386.62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7.401442°、北纬28.365853°,四至范围为东至园区东路、南至规划二路、西至高新小学,北至高新大道。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坑塘水面,现状为闲置空地,土地利用规划为0806医疗卫生用地、0801机关团体用地、1310消防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公用设施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建设用地中的头部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
本次调查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头部阶段地块环境调查的相关要求开展,主要是以地块及周边区域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使用现状和历史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求证。
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域对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导则规范要求,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弋阳高新区标准厂房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消防基础设施地块头部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头部阶段(书面调查)
2024-12-13 09:26 至 2024-12-28 09:26
土地利用规划为0806医疗卫生用地、0801机关团体用地、1310消防用地
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南岩街道高新大道以南、高新小学以东
2024-11-27 至 2024-12-03
单位名称:安徽之元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弋阳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工业园区南岩小区产业路旁
弋阳高新区标准厂房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消防基础设施地块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南岩街道高新大道以南、高新小学以东,地块面积11386.62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7.401442°、北纬28.365853°,四至范围为东至园区东路、南至规划二路、西至高新小学,北至高新大道。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坑塘水面,现状为闲置空地,土地利用规划为0806医疗卫生用地、0801机关团体用地、1310消防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公用设施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建设用地中的头部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
本次调查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头部阶段地块环境调查的相关要求开展,主要是以地块及周边区域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使用现状和历史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求证。
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域对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导则规范要求,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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