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明淑花苑11-2、1-3、1-4号商铺招租(5年)公告
受委托,江西锦圣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6月12日15时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广信大厦B栋)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饶丰和房估[2022]字第033号。
2.标的新旧、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商铺面积均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4.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一年支付一次,合同押金为两个月房屋租金。承租方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年租金及合同押金等费用,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承租方须遵守资产所在保障房小区物业统一管理、并按规定交纳资产物业费。
6.不得经营违法、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的行业。闲置资产给予1个月的免租装修期(不包含在租期内)。
7.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8.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9.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人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10.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11.成交后标的由出租方负责直接交付给承租方,具体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为准。
三、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标的咨询、展示,展示地点在标的所在地。
四、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转让,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五、报名手续: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6月9日17时止携带有效证件到江西锦圣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以截止时间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承租方,保证金抵作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账号:468】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70号公园道1号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
标的名称面积约(㎡)租赁年限起拍价(元/月)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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