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5号)的有关规定,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
征地位置涉及董团乡董团村、吴洲村及兴园街道苏家村。
1、土地总面积:约816.49亩;
2、主要地类:耕地、林地等地类。
本成片开发方案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饶开管办字[2020]14号)执行。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等有关政策执行。
来信来访: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二0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3年)
主办: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承办: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电话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广平街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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