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上饶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参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股IPO基石投资项目备案的通知
014500858/2024-87046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上饶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参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股IPO基石投资项目备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上饶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参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股IPO基石投资项目备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上饶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参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股IPO基石投资项目备案的通知
报来《关于上饶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参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股IPO基石投资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饶发改财外字〔2024〕12号)收悉。根据《江西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对上饶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参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股IPO基石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饶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参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股IPO基石投资项目
上饶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信用代码:91361102MAC7H5466M)
5000万美元(36250万元人民币)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光伏电池制造企业,已在A股上市,并拟于近期在港股上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已持有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9.73%的股份。
此次,上饶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拟出资5000万元美元新设香港子公司,资金用于认购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股IPO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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