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收回上饶友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位于龙门大道北侧、夜珠垄居民点东侧的718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范围见收回宗地图)。
本公告之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反映。
主办: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承办: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电话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广平街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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