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的通知
信州区、广丰区、玉山县、铅山县、弋阳县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合理有效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益,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促进城镇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上饶市部分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的函》(赣税函〔2025〕26号)意见,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我市信州区、广丰区、经开区、玉山县、铅山县、弋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具体范围和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上饶市部分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
东至火车站-京福高铁-信江河-丁洲大桥-二上线以西,南至上广公路-玉丰路-前进桥-志敏大道以北,西、北至行政区界。
上广公路-玉丰路-前进桥-志敏大道以南至行政区界。
市区中心城区内一、二级土地以外其他地段;上饶信州产业园,其他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
东至S201南山-大石段,南至芦洲大道,西至迎宾大道西段、月兔大道,北至沪昆高速广丰连接线南山段;工业园区(芦林片区)。
永丰街道、芦林街道、丰溪街道、下溪街道、大石街道等5个街道范围内除一级土地以外的其他地段;工业园区(河北项目区、博山项目区、收费站项目区、霞峰项目区和壶峤、湖丰项目区)。
东至武夷山大道以西,北至三清山西大道以南,西至高速西出口路段以东,南至沪昆高速以北;三清山西大道临街路段。
东至武夷山大道以西,北至沪昆高速以南,西至上武高速以东,南至信江河以北;物流园片区;世纪大道临街路段。
东至高速西出口以西,北至三清山西大道以南(不包括临街路段),西至黄源片区,南至沪昆高速以北,不包括世纪大道临街路段;板桥片区。
东至玉清大道以西,南至冰溪河以北,西至金山大道以东,北至新320国道以南。
东至金沙东路以西-玉清大道以东,南至沪昆高铁以北-冰溪河以南,西至玉琊溪以东-金三大道以西,北至311高速以南-新320国道以北。
玉山县政府所在地内除一、二级土地以外其他地段;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除一、二级土地以外其他地段;玉山县岩瑞新型建材基地;其他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
东至铅山河以西,南至鹅湖大道(含临道两侧)以北,西至横南铁路以东,北至狮江路(含临路两侧)以南。
东至铅山河以西,南至仕铨大道(含临道两侧)以北,西至育才路(含临路两侧)以东,北至鹅湖大道以南(不含临道两侧);
东至九阳大道以西,南至狮江路(不含临路两侧)以北,西至横南铁路以东,北至信江河以南。
工业园区;城西社区;信江社区;城北新区;滨江社区;铅山县政府所在地内其他除一、二级以外的地段、区域;其他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和永平铜矿工矿区(含江铜-瓮福化工有限公司)。
城北区:东至东兴大道以西,南至信江河以北,西至葛河以东,北至沪昆铁路以南。
城南区:东至东兴大道以西,南至龟峰大道(320国道)以北,西至凤凰大道以东,北至信江河以南。
城北区:东至东兴大道以西,南至沪昆铁路以北,西至葛河以东,北至花亭路以南。
城南区:东至信江河以西,南至龟峰大道(320国道)以北,西至东兴大道以东,北至信江河以南;东至凤凰大道以西,南至龟峰大道(320国道)以北,西至弋阳中专、南岩景区界外延、沪昆高速公路以东,北至信江河以南。
弋阳县政府所在地除一、二级土地以外其他地段;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海螺工矿区;弋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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