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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自然资源局(拟)收储地块公示(弋阳县港口路以南(原飞鱼地块))

  为盘活现有土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办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弋府办抄字【、规划条件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会议纪要之规定、精神,现将(拟)收储用地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次收储地块土地及资产基本情况

  弋阳县龟峰大道以北(江南涤化厂内)

  弋阳县方志敏大道78号(原县检察院)

  弋阳县龟峰景区内(江廖肖旅游入口公路以东)

  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日止(10个工作日);对本(拟)收储地块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权利人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弋阳县城乡规划研究中心2楼土地储备股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自动放弃,我单位将依法收储。

  单位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南岩街道建安路10号 规划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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