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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产权单位委托,江西德瑞达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1月27日15时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详见下表: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诚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赣诚达【2021】(估)字第D12045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拍卖房产,房产面积来自权证,仅供参考。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标的交付以房产交付时现状为准,房屋权属转移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所有拍卖成交标的在办证时以相关部门实地重新测量确定的面积为准。
4、本次拍卖的标的原为抵债资产,现房屋所有权人为上饶市锦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上饶市瑞达控股开发有限公司处置,由上饶市瑞达控股开发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交易合同。
5、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时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由转让方约定时间统一办理权属过户。
6、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
7、标的物原有租赁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26日17时止,凭有效证件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或江西德瑞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2年1月26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468】(以实际到账为准),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序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坐落结构用途楼层面积起拍价保证金
1饶(县)房权证旭日镇字第2006*3995号上饶县旭日南大道“信华苑”第12直钢混营业1/776.6294.235
2饶(县)房权证旭日镇字第2006*3996号上饶县旭日南大道“信华苑”第13直钢混营业1/751.0762.815
3饶(县)房权证旭日镇字第2006*3997号上饶县旭日南大道“信华苑”第14直钢混营业1/781.71100.495
4饶(县)房权证旭日镇字第2006*4000号上饶县旭日南大道“信华苑”第15直钢混营业1/781.71100.495
5饶(县)房权证旭日镇字第2006*4001号上饶县旭日南大道“信华苑”第16直钢混营业1/748.5459.695
9饶(县)房权证旭日街道办字第13014996号上饶县武夷山大道4号1幢107号框架商业服务1/5145.1917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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