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自然资源局公告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县政府拟出让惟义路以北、望江路以西地块面积为36.24亩的国有土地(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但目前地块内堆放有大量土石方,经我局向相关单位发函后,仍未确定堆放人。现公告如下:
请堆放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清除堆放的土石方,逾期未清除的作无主处理,由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清除,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堆放人承担。如对该地块有异议,请与上饶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储中心联系,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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