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关于以企业为核心五年决战800亿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上饶市委、市政府《关于以企业为核心,五年决战七千亿的若干意见》(饶发[2016]10号)精神,加快我县工业经济健康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组织实施我县“以企业为核心,五年决战800亿”的工业强攻战,现提出如下意见:
1.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主攻工业、决战园区”战略不动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产业发展“231”工程,全力打造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有色金属、建材、纺织服装三大传统产业,发展电子商务“一号新兴产业”,建成全省工业强县。
工业发展总体目标:2020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00亿元。其中:到2018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80亿元以上。
园区发展目标:2020年,玉山经济开发区完成主营业务收入760亿元。其中:到2018年,力争达到600亿元。
产业发展目标:2020年,电子信息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05亿元,装备制造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15亿元,有色金属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305亿元,新型建材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85亿元,纺织服装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5亿元,绿色食品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85亿元,化工、家具等其他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其中:到2018年,电子信息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装备制造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80亿元,有色金属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50亿元,新型建材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纺织服装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0亿元,绿色食品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70亿元,化工、家具等其他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0亿元。
企业发展目标:2020年,规上企业达260 户。其中:到2018年,规上企业达205户,包括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企业10 户,过50亿元的企业2户,过100亿元的企业1户。
3.全面贯彻省市帮扶政策。落实兑现市委、市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涉企税收及其他各项帮扶政策。已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按上限(下限)执行。与企业已签订合同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
4.扩充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16年开始,县本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增加到2亿元,并建立逐年随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机制。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玉山县经开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县本级重大工业产业化项目的补助或贴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集群的培育与孵化、科技创新和品牌战略、工业规划与两化融合、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运行监测和企业培训、工业考核奖励等。
5.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由县政府发起设立一支规模20亿元的县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投资发展潜力大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
6.推动产业集群升级发展。积极推动产业招商,重点围绕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等主导产业,引进优质大项目,完善产业链条,强化产业配套。加强规划引领,大力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构建多元支撑、链条完整、协作紧密、绿色低碳的产业集群发展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向高端化、特色化、集约化方向升级发展。围绕主动融合“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加强区域合作对接。对新增为省级、市级重点工业产业集群的,在市政府奖励8万元、4万元的基础上,县政府再予以一次性奖励12万元、6万元,奖励资金由县财政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承担。
7.培育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整合政策、项目、资金、土地、电力等要素资源,向规上企业、拟入统的企业倾斜,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增入统的工业企业,按照省级下达的奖励政策,由市、县两级按规定配套奖励企业。
8.鼓励地方工业产品消费。把本地生产的电梯、办公家具、LED灯具等工业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经济组织和个人,优先选购本地工业产品。
9.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抓好上市梯队培育、服务指导和政策扶持,打造上市公司“玉山板块”。引导企业利用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筹集发展资金。对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以及在新三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的企业,按《关于实施工业核心战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玉发[2014]6号)文件兑现奖励政策。对在资本市场再融资、且募集资金70%以上投资玉山县域的,由县财政按实际募集资金的千分之一奖励企业法人代表,蕞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资金由县财政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承担。
10.破解企业贷款抵押难题。对已竣工且符合规划的工业厂房、厂区内生活配套建筑,因相关手续不齐未办理权属登记的,若能够通过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建施图资料,和有资质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结构可靠性鉴定报告,有关部门可依法给予补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11.设立工业转贷资金。转变观念,创新思维,积极探讨帮扶企业转贷新模式。从县中小微企业转贷互助帮扶基金中,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资金规模,专项作为工业企业转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滚动使用、微利经营的原则,减轻企业资金使用成本。
12.鼓励支持技术创新。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以奖代补的原则,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对工业企业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检中心(站、所)、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在市政府奖励40万元的基础上,县政府再一次性予以奖励60万元;对获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检中心(站、所)、企业技术中心的,在市政府奖励8万元的基础上,县政府再一次性予以奖励12万元;对获得省级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在市政府奖励20万元、12万元、4万元的基础上,县政府再一次性予以奖励30万元、18万元、6万元。对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由县财政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承担。
13.鼓励支持创建名牌。对新获评中国驰名商标、江西名牌产品的工业企业,在市政府奖励20万元、2万元的基础上,县政府再一次性予以奖励30万元、3万元,奖励资金由县财政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承担。
14.鼓励支持标准化建设。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参与制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主持或参与制订并形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在市政府奖励8万元、4万元、2万元的基础上,县政府再一次性予以奖励12万元、6万元、3万元,奖励资金由县财政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承担。
15.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区域、交通优势,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制度,建立人才专项基金,鼓励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团队和职业经理人。提供引进人才创业资助、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和医疗保障、房屋购置等优惠条件。工业企业每建立一家院士工作站,在市政府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县政府再一次性予以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由县财政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承担。组织实施“上饶千名企业家走进浙大”活动,用三年时间对规上企业经营者进行一次轮训。
16.切实保障工业用地。市下达县年度用地指标的60%以上用于园区和工业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重大工业项目,积极争取纳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议笼子,使用省级预留用地计划;在市下达县年度用地指标执行完毕后,有重大工业项目需报批用地的,县可专题申请市统筹支持用地指标;对符合省优先发展目录或纲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议笼子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地价可按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的全国工业用地蕞低标准执行。
17.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新入园的项目的投资强度,原则上要达到260万元/亩。组织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建设的,依法收回已供土地;对供而未用或未达到合同约定投资强度等要求的,相应减少供地或部分收回土地使用权;盘活闲置土地产生的土地交易税实行先征后返和县本级收费予以减免。
18.鼓励提高低效土地利用、加强标准厂房建设。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一律不征收土地价款。经批准、通过压缩超标绿地面积扩大生产性用房、对厂房进行加层改造等途径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县经开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园中的整栋标准厂房,在符合相关规划并经国土部门审批后,可分割转让并分别办理产权登记。
(五)全力支持玉山经济开发区做大做强
19.进一步理顺玉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建立县、区交叉并行、权责分明、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社会工作管理模式,明确各项社会工作的主体单位,共同推动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为主攻工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县级权限范围内能下放的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县经开区,并在国土、规划、建设、交通、人防、环保等方面进一步扩大行政授权。继续坚持和完善国土、规划等部门见经开区函告办证制度。
20.完善玉山经济开发区财政体制。支持玉山经济开发区向中央财政、省财政争取独立的转移支付补助体制,享受与县(市、区)同等的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政策。
21.加大玉山经济开发区用地保障。加大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支持力度,除每年分配给玉山经开区的土地指标外,再予以一定的用地指标倾斜。
2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主攻工业决战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头部组长,县长任组长。实施工业发展“一把手”工程,县党政主要领导主要抓工业、抓招商、抓项目。完善四套班子领导“一对一”挂点联系重点企业和项目制度,实行梳理问题,销号管理。继续开展每月一次的“工业日”工作,县经开区、县工信委继续要坚持项目联合审批制度,集中研究解决重大工业问题。
23.优化发展环境。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设立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中心,遴选一批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入驻,规范中介服务及收费,搭建行政服务和中介服务集中办公的综合服务平台。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开展对涉企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专项检查,对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严肃查处。要积极争取玉山经开区获得用电整体直接交易许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提升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与导向作用,加快形成“五年决战800亿”的浓厚氛围。
24.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完善《实施主攻工业考评办法》和县直机关服务工业经济发展年度考核机制,把工业发展情况列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加大培养、提拔使用优秀工业干部的力度,选拔一批在工业发展、园区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工业干部充实经济工作领导力量。每年召开一次工业发展大会,大张旗鼓表彰发展工业先进乡(镇)和相关部门,重奖全县科技创新标兵企业、实际上交税金20强企业、安置就业10强企业、产业集群发展龙头企业等,鼓励先进,激励工作。
25.附则。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县委、县政府此前出台的有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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